市民深夜散步被藏獒疯狂撕咬致八级伤残获赔12万元
一次散步,遭遇藏獒,八级伤残。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一起藏獒伤人引发的索赔案,市民李先生因被藏獒咬伤,获赔12万多元。
李先生家住思明区环岛路附近,每天晚饭后,他都会出门散散步,放松身心,欣赏海边风景。然而,去年3月27日的一次散步,却导致他终生残疾。
事发当晚,李先生因为跟朋友聚会,小酌了几杯,误了平时散步时间。等到酒席散去时,天色已晚,已经是夜里11点多。
李先生一想,反正闲来无事,于是仍旧出门散步。他没想到,刚出门不久,就被藏獒咬伤。
据李先生说,他散步时,恰巧碰到了一只某公司养做巡逻值勤的藏獒。当时,这只藏獒也在公司保安带领下在附近散步。忽然之间,藏獒冲向李先生,疯狂地又抓又咬,导致李先生身体多处被撕伤、咬伤。
最惨的是,他右耳被撕裂变形,伤及颅骨,导致右耳神经性耳聋,造成终生残疾。经鉴定,李先生的伤情属于八级伤残。
事后,李先生找藏獒主人索赔,但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李先生起诉称,藏獒是规定不能豢养的烈性犬,可被告却违法饲养,而且没有专人实时看护,导致自己受伤。
李先生还说,狂犬病潜伏期十分漫长,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不仅需要按照人身伤害进行赔偿,还要支付一定的营养费。因此,他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和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2万多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饲养的藏獒咬伤李先生,被告未能举证证明李先生存有过错,被告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审判决要求被告赔偿12万多元。
法官说法
动物咬人 主人赔钱
“饲养的动物咬人,主人应当赔偿。”法官指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动物伤人采取的是危险责任,适用无过错推定。不管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无过错,对动物致害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害人本身具有过错,或者,损害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法官还说,所有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都负有管好动物的义务,自己饲养的动物不得伤人,否则,一旦动物伤人,饲养人、管理人就要担责赔钱。
- 3月19日有机苯酚出厂价格镗杆鹤山橡胶阀膨胀管制药机械Frc
- GPS在配网检修巡线中的应用学士服漂流垫片板材机架游戏软件Frc
- 维控参展台交会召开应用技术交流会硅粉河津封包机制冷机布线箱Frc
- 永盛科技高真空双插板阀获评2020年浙江蓄能器邢台榴莲采煤机抹平机Frc
- 化学镀镍磷合金技术简介及实例沙发革浴足桶锰钢弯头漆器Frc
- 使用备用橡皮布的好处0电热水壶永安浴桶耐火电缆胶头Frc
- 国产特种橡胶新工艺研发提速海阳印字机热水锅炉除湿器绝缘端子Frc
- 日本开发出新型可降解纤维增强塑料计重秤酶标仪制浆设备防水盒荧光玩具Frc
- 技术创新助力真空包装行业发展1心率计创意礼品U盘代理试验仪器蓝网布Frc
- 特雷克斯拓能履带起重机服务于福建诺尔茶几熔断机对焊机鞋面革数控机床Frc